在許多企業或團隊發展初期,

我們常看到一位強大的領導者或老闆,

憑藉著過人的直覺與技術力,

帶著大家衝鋒陷陣。

他們經常引以為傲地說:「這件事沒我不行。」

但隨著組織愈來愈大,

這個方法似乎慢慢失靈了?

每個人都在等老闆的一句話,

採購要管、合約要看、進度要問,

效率愈來愈低落。

原本的強人優勢,

已經變成拖慢公司的瓶頸。


把時間倒退回一千三百年前的唐朝,

唐太宗曾經和大臣蕭瑀討論隋文帝的治理方式。

蕭瑀十分稱讚隋文帝,

認為他是一位非常勤勞的皇帝,
每天批閱奏章到日落西山,
大小政務幾乎一手掌握。

但唐太宗卻一語道破了微觀管理的致命傷,

隋文帝生性多疑,每件事都要自己決斷。

當什麼事情都要老闆決定,

表面上看似嚴謹,

其實反而降低了決策品質。

就像唐太宗說的,

如果老闆一天做十個決策,

就算只有五個做錯,

日積月累下來,

公司「不亡何待」?

這段一千三百年前的對話,
精準預言了現代企業常見的管理困境。


在這個月陳宗賢教授的課程中,

談到彼得.杜拉克提出的兩個核心概念:

分權管理與責任中心制。

只靠強大的領導者,

沒有菁英團隊、沒有變革,

很難持續成長。

隨著規模擴大,

從創業初期的集權到主管授權,

最後進行分權,

才是讓組織不斷成長的動力。

決策者應該專注在目標管理,

以及創造願景、思考經營模式。

過程則是執行者的事情,

也就是讓最懂現場的人決定如何做。

分權管理的目的,

並不是讓上層少做事,

而是讓整個組織更有決策力。

這樣不僅靈活性高,

能鼓勵基層主動創新、培養人才,

還能有效降低高層的負擔 。

看到這裡,

你可能會想:「太好了!

那我就把事情全部丟給下屬,

過程都不用管了?」

如果你這麼想,

那很有可能是一場災難即將到來!

這位管理學大師毫不客氣地戳破這個幻想,

沒有明確績效標準的分權,

根本不叫授權,

那叫「放任」。

要怎麼避免放任?

授權的同時必須伴隨責任。

簡單來說,

就是得把「遊戲規則」訂清楚。

別再對下屬喊「好好努力、拚進度」這種虛幻的口號了,

目標必須具體且可以被精準衡量(也就是符合 SMART 原則)。

更重要的是,

這目標絕對不能是老闆一個人,

在冷氣房裡擅自決定的,

而是要和在現場流汗的主管坐下來,

把數字和預期成果攤開來談,

雙方認同達成共識才算數。


回到我自身所屬的營造業來看,

很多人會誤以為分權管理,

就是公司總部什麼都不管,

全部丟給工地處理?

但更合理有效的做法,

應該是權責分工。

以採購發包為例,

公司應該統籌年度的大宗物料合約,

不論是鋼筋或是混凝土,

利用「量大」的優勢,

爭取最優的議價空間,

以控制工程材料的成本。

而每一個工地依照公司提供的材料、人力,

負責日常施工管理與進度控制。

當工程完工之後,

扣除掉公司的成本、預期利潤以及管理費,

這些盈餘,就能夠作為績效獎金,

分配給現場的團隊同仁。

這樣一來,

在施工過程中所省下的每一分錢,

都和這個現場的每個人息息相關。

大家自然會開始思考:

這個工序能不能更有效率?
這批材料是否能減少浪費?

公司總部專注於目標設定與資源調度,

現場團隊則珍惜運用每一分材料與工資。

原本「公司的錢」
就會慢慢變成「我們的獎金」。

面對新世代更加獨立自主的員工,

這種 BU 制不僅能給予他們發揮的舞台,

更能徹底打破吃大鍋飯的怠惰,

符合現代的職場環境。


彼得.杜拉克說過:

「管理的本質不是控制人,

而是讓人對成果負責。」

每個經營者都必須體認到,

成功不必在我,而是「我們」。

如同陳教授常提醒的,

要當一個「算錢」的老闆,

而不是「賺錢」的老闆。

真正的經營者,

不是把權力死抓在手裡,

而是把利潤分到大家心裡。

與其在集權管理中不斷內耗,

不如在「組織授權」中尋找解藥。

當老闆學會放權算錢,

團隊學會當責賺錢,

企業自然能大步邁開,

攜手「創利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