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遇過這種情形?

工地要拍縮時攝影,
希望向隔壁公司的大樓商借頂樓,
架設一台縮時攝影機。

於是你找到對方公司的電話,
打給總務承辦。

對方聽完需求,
沒有多問幾句,
只回了一句:

「不好意思,不方便。」

電話就結束了。

你心裡想,
大概沒機會了。


後來,
你向自己的主管提起這件事。

剛好主管和對方公司有些交情,
願意幫忙詢問。

兩個星期後,
你收到一則訊息:

「對方已同意架設縮時攝影機,

你直接與總務課長聯繫。」

同一家公司。

同一個需求。

最後得到的,
卻是完全不同的答案。

你發現了嗎?

重點不在於主管比較有辦法,
也不一定是有關係就沒關係。

而是承辦和主管,
看到的事情可能根本不一樣。

站在承辦的角度,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答應了,
如果出了問題,
責任可能落在自己身上。

直接拒絕,
反而是最安全的做法。

但站在主管的角度,
他考慮的就不只是這件事情本身。

這是不是重要的合作機會?
對方是不是公司的重要客戶或利害關係人?
可能的風險能不能從源頭降低?

值不值得為了這次合作,
花一點時間協調?

所以,
主管未必會直接答應,
但通常也不會第一時間拒絕。

他會先評估,
再做決定。

很多時候,
我們都習慣站在自己的職位思考。

但同一件事,
如果你是課長,
你會怎麼判斷?

如果你是部門主管呢?

如果你是公司的經營者呢?


這件事,
也讓我想到一個管理上的問題。

公司的授權,
到底可以給到什麼程度?

哪些事情,
第一線可以自己決定?

哪些事情,
應該往上回報,
交由有決策權的人判斷?

如果這條界線沒有畫清楚,
公司的決策,
很可能就在第一通電話裡,
被默默做完了。

而主管甚至不知道,
曾經有一個合作機會來過。


所以,
公司不需要讓每一位同仁,
都有一樣的權限。

但需要讓每一位同仁都知道,
自己的權責界線在哪裡。

而這種「知道」,

不會自己發生。

它來自平常的溝通、教育訓練,

以及清楚的權責設計。

這樣,

當第一線再接到一通

沒有把握的電話,

才不會急著替公司回答「不方便」。

先讓有權限的人,

看見這個機會,

再做決定。